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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建厂房的折旧计算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确定资产原值
资产原值是指建厂时所投入的实际价值,包括购买价格、建造费用、安装费用等。
确定折旧年限
折旧年限通常根据厂房的预计使用年限确定,一般根据其经济寿命、法律规定或管理层的判断。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房屋最低折旧年限为20年。
选择折旧方法
可以选择直线法、工作量法或双倍余额递减法等折旧方法。
直线法是最常用的方法,计算简单,适用于大多数情况。
计算累计折旧
使用公式:累计折旧 = 资产原值 ÷ 折旧年限 × 累计折旧率。
累计折旧率通常表示为百分比,例如10%的残值率。
计提折旧
根据确定的折旧方法和年限,每年计算相应的折旧额,并记入会计账簿中的折旧费用科目。
折旧抵税
企业计提的折旧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从而减少应缴企业所得税额。
年折旧额计算公式为:年折旧额 = (资产原值 - 预计残值) ÷ 折旧年限。
举例说明,如果企业自建厂房的原值为5000万元,预计残值率为5%,折旧年限为20年,则年折旧额计算如下:
年折旧额 = (5000万元 - 5000万元 × 5%) ÷ 20年
= (5000万元 × 95%) ÷ 20年
= 4750万元 ÷ 20年
= 237.5万元/年
企业可以将每年计算出的折旧额237.5万元计提用于企业所得税的抵扣。
请注意,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具体计算时还需考虑当地税法和会计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