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计提短期借款利息时贷方应计入的科目

2024-04-17 16:5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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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计提短期借款利息时贷方应计入应付利息科目。短期借款是指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

短期借款的取得

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款项时,应签订借款合同,注明借款金额、借款利率和还款时间等。取得短期借款时,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

短期借款的利息费用

企业取得短期借款而发生的利息费用,一般应作为财务费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一般按季度在季末收取借款利息,因此,企业在月末需要预提短期借款的利息。

短期借款的偿还

企业在短期借款到期偿还借款本金时,应借记短期借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短期借款是指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

一、短期借款的核算方式

短期借款的核算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1.取得借款的核算(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款项时,应签订借款合同,注明借款金额、借款利率和还款时间等);

2.借款利息的核算;

3.归还借款的核算。

短期借款一般期限不长,通常在取得借款日,按取得的金额入账。短期借款利息支出,是企业理账活动中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耗费,应作为一项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由于利息支付的方式不同,其会计核算也不完全一样。若短期借款的利息按月计收,或还本付息一次进行,但利息数额不大时,利息费用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若短期借款的利息按季(或半年)计收,或还本付息一次进行,但利息数额较大时,则可采用预提的方式按月预提、确认和费用。

具体的核算过程:

短期借款核算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

1.企业借入的各种短期借款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2.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计算确定的短期借款利息费用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直接支付)

应付利息(月末计提)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3.归还借款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二、短期借款的会计处理

例开心公司于2011年1月1日向银行借入80万元,期限9个月,年利率4.5%,该借款的利息按季支付,本金到期归还。有关处理如下:

(1)1月1日借入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800 000

贷:短期借款800 000

(2)1月末预提当月利息800 000×4.5%÷12=3 000(元)

借:财务费用3 000

贷:应付利息3 000

月末预提当月利息的处理相同。

(3)3月末支付本季度应付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3 000

应付利息6 000

贷:银行存款9 000

第二季、第三季度的债务处理同上。

(4)10月1日偿还借款本金时:

借:短期借款800 000

贷:银行存款800 000

企业取得短期借款而发生的利息费用,一般应作为财务费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一般按季度在季末月份结算借款利息,每季度的前两个月不支付利息。

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当月应负担的利息费用,即使在当月没有支付,也应作为当月的利息费用处理,应在月末估计当月的利息费用数额。

在短期借款数额不多,各月负担的利息费用数额不大的情况下,年内各月份也可以采用简化的核算方法,即于实际支付利息的月份,将其全部作为当月的财务费用处理,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但在年末,如果有应由本年负担但尚未支付的借款利息,应予预提,否则会影响年度所得税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