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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押金余款应当记入 其他应付款科目。押金是一种暂留的款项,用于确保对方履行约定的义务或承诺。在会计中,“其他应付款”是一个重要的负债类科目,用于记录企业应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除了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付税费以外的各种应付和暂收款。
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1. 收到押金时: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押金
2. 退还押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押金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3. 押金无法退回时:
借:其他应付款
贷:营业外收入
通过以上会计分录,可以清晰地将收到押金余款的业务进行核算,确保账目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