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小百科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新办企业的开办费做账方式: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记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以现金或银行存款为贷方;筹建期结束后,将开办费摊销记入管理费用-开办费摊销。会计制度和税法对开办费的摊销有不同的规定,会计制度要求一次性计入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而税法规定在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扣除,期限不短于5年。
新办企业的开办费做账方法
筹建期间企业发生的开办费,应被视为费用类,归属于管理费用科目,而非资产。具体做账方法如下:
筹建期费用支出
1. 在筹建期间,当企业发生开办费用支出时,会计分录为: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贷:现金(或银行存款)。这意味着企业开支的现金或银行存款用于开办费用的支出,而这些费用会被记录在长期待摊费用中。
筹建期结束后的摊销处理
2. 筹建期结束后,进行开办费的摊销。此时的会计分录为:借:管理费用—开办费摊销,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这表示从长期待摊费用中摊销的开办费被记录为管理费用的增加。
开办费的摊销会计和税法的规定
会计制度规定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将开办费一次性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具体做法为:借记“管理费用”,贷记“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但年终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税法规定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这意味着企业不能一次性扣除所有开办费用,而是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分期进行扣除。
以上为开办费的做账方法以及会计、税法的相关规定,旨在帮助企业正确处理和记录开办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