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小百科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本文介绍了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处理方法。当需要转出时,库存商品等科目借增,应交税费中的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科目贷增。月底结转时,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借增,未交增值税贷增。同时说明了进项税额转出的两种情况:货物及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集体福利等。最后指出,进项税额转出是将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到对应的存货成本中。
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操作及说明
当发生需要转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情况时,会计分录如下:
发生需要转出时的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或在建工程、原材料、销售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二、月底进行结转时的会计分录
经过月底的结转操作,将进项税额转出部分转移到未交增值税的科目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三、进项税额转出的主要情况
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主要涉及以下两种情况:
1. 货物及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当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及在产品、产成品由于非正常原因(如灾害、事故等)导致损失时,其对应的进项税额需转出。
2. 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若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未用于应税项目,而是用于非应税项目(如在建工程)、免税项目或集体福利与个人消费等,则其进项税额也需要转出。
所谓的进项税额转出,即将原本不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转移到对应的存货成本中。通过上述会计分录操作,企业能够准确记录并处理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转出,确保财务处理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