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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态回收期计算公式分为两种情况。当未来每年现金净流量相等时,计算公式为原始投资额除以每年现金净流量,若存在建设期需加上建设期的长度。当现金净流量不等时,根据累计现金流量确定回收期。静态投资回收期的优点包括直观反映返本期限、便于理解和计算简单等。缺点则是未考虑资金时间价值、回收期满后的现金流以及投资方式的影响。只有静态投资回收期指标小于或等于基准值的项目才具有财务可行性。
静态回收期计算公式详解
静态回收期是评估投资项目回收资金的一种简化方法。根据不同的现金净流量情况,计算公式有所区分。
未来每年现金净流量相等时
当项目的未来每年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保持不变时,静态回收期的计算相对直接。计算公式为:
静态回收期 = 原始投资额 ÷ 每年现金净流量
若项目存在建设期,需要考虑建设期的影响,计算公式为:
考虑建设期的静态回收期 = 建设期 + 静态回收期
未来每年现金净流量不相等时
在这种情况下,静态回收期需要根据累计现金流量来确定。具体计算为:
回收期 = 收回前一年年数 + 差额 ÷ 当年流量
关于静态回收期的优缺点:
优点:
1. 静态回收期能够直观地反映原始总投资的返本期限。
2. 便于理解,计算过程相对简单。
3. 可以直接利用回收期之前的净现金流量信息。
缺点:
1. 静态回收期未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因素,即忽略了货币在不同时间点上的实际价值差异。
2. 未考虑回收期满后继续发生的现金流量。
3. 不能正确反映投资方式不同对项目的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静态投资回收期指标小于或等于基准投资回收期的投资项目才具有财务可行性。通过了解静态回收期的计算方法及其优缺点,投资者可以更全面地评估项目的财务可行性及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