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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新的税法规定,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有以下加计扣除的规定:
如果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并计入当期损益,可以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进行税前加计扣除。
如果研发费用形成了无形资产,则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进行摊销。
请注意,税法规定可能会有更新,因此建议在进行具体操作前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顾问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