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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结后在总分类账每月最后一笔业务下面划一条通栏红线,“本月合计”下面同样划一条通栏红线,从第二个月起“本月合计”下面记“本年累计”,同样也要划一条通栏红线。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六十四条规定,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定期结帐。结帐时,应当结出每个帐户的期末余额。需要结出当月发生额的,应当在摘要栏内注明“本月合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需要结出本年累计发生额的,应当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累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
扩展资料:
交叉规定年度总帐的结账
《基础工作会计准则》第64条规定,总账通常只需要在月底结清余额。在今年年底结束,为了反映全貌的年度变化的资产,负债和业主权益,容易检查账户,所有的总分类帐帐户余额的年度数量和年终平衡,标志着“今年总”专栏,并在总在一条红线。
年末结帐时,各总账应当记载全年发生的金额和年末余额。年度终了时,各帐户的余额应当结转至下一会计年度,并在汇总表栏注明结转至下一年度。上年度余额应当填报下一会计年度新会计账簿第一行余额栏,并在汇总栏注明“上年度结转”字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