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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使用用友U8系统开具红字凭证时,需要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1. 打开填制凭证界面。
2. 点击“增加”按钮。
3. 在第一行选择“银行存款”并指定相关账户,然后在借方填写“结息款”金额。
4. 在第二行选择“财务费用”下的“利息收入”科目,借方填写“-结息款”(注意这里是负数),贷方不填写金额。
5. 保存所填写的红字凭证。
如果希望按照传统的会计做法,将利息收入记录在贷方,也是可以的。但这种情况下,需要对财务报表(特别是利润表)的公式进行相应的调整。
在填制凭证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 收入类科目应记录在贷方,如果是退货则记录为贷方的负数。
2. 费用类科目应记录在借方,如果是收入则记录为借方的负数。
需要注意的是,当凭证中出现“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时,不能出现负数。增加时记录在借方,减少时记录在贷方。
财务凭证编制应遵循“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原则。然而,在使用财务软件时,如果按照损益类科目的传统做法编制凭证,可能会在统计发生额(这不仅仅是简单的加减)和结转本年利润时遇到一些麻烦。因此,建议简化凭证编制过程,确保借贷双方金额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