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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中途损失会计分录应包括以下两部分:
1.发生损失的固定资产。此项记账应在固定资产减少项目中,其分录应为: 固定资产减少xx(损失金额);累计折旧减少xx(折旧数额);固定资产报废损失xx(损失金额)。
2.发生损失的主营业务收入。此项记账应在主营业务收入项目中,其分录应为: 主营业务收入减少xx(损失金额);主营业务利润减少xx(损失金额);营业外收入(成本)增加xx(损失金额)。
记录货物损失的会计原则是:实际损失就是会计损失,公司支付货款未能及时发货也应该记回应收账款,而不应记录这部分损失。简而言之,货物损失会计分录要求按实际损失来分录,不能把支付的货款的损失记录在货物损失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