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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是财政税收的两种基本管理方式。
权责发生制是指税务机构根据法律法规和税收管理规定,在有关税收管理事项发生之时,确定税务机构对该事项所享有的管理权限或义务及税收征收责任。权责发生制强调税务机构在税收管理事项发生之时负责征收税收,因此也被称作"当期征收制"。
收付实现制是指税务机关按照税收征缴规定,根据纳税人的实际缴纳情况,在税款收入及支出之间进行实施和监督,从而保证税款的收支实现的一种管理方式。收付实现制强调税务机关收取和使用税款的实际情况,使得税款的收入和支出变得确定有序,因此也被称作"实时管理制"。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是两种相辅相成的税收管理制度,都是为了解决税收管理中的实际问题而提出的。它们的基本特点有:一是财政税收的实际征收和严格的管理;二是提高税务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有效性;三是增强税务主管部门和纳税人之间的互动,有利于提高社会财政收入水平。
税收管理除了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外,还有税收信息和定期征缴管理制度,其中税收信息管理制度是指税务机关利用计算机技术实现税收信息的自动收集、记录、分析和应用;而定期征缴管理制度是指税务机关按照法律法规和税收管理规定,每月定期收取税款的一种管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