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小百科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由于工资所得个人所得税采用累计预扣法,不可能出现每个月都扣1260元个税的情况。
如果第一个月扣1260元的税,那么第一个月的预扣率是10%,假设,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税依据)是x,那么10%x-2520=1260,x=(1260+2520)÷10%=37800元,即应纳税所得额是37800元,就是计税依据。
第二个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就是37,800×2=75600元,税率10%,税额=75,600×10%−2520−1,260=3780元。
第三个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就是37,800×3=113400元,税率仍然是10%,税额=113,400×10%−2,520−(1,260+3,780)=3780元。
第四个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就是37,800×4=151200元,税率变成是20%,税额=151,200×20%−16,920−(1,260+3,780+3,780)=4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