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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贷款和住房租金只可以享受一项,不可以同时扣除。
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二十条规定:“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只能选择一项进行扣除,如果对于住房贷款利息进行了抵扣,就不能再对住房租金进行抵扣。
补充:以前贷款买房没有享受扣除,现在买房贷款可以享受吗?
可以的,如纳税人此前未享受过住房贷款利息扣除,那么其按照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贷款购买的第二套住房,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参考文件: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200问第五十二条。
住房贷款利息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参考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