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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可以采取自己办、单位办和委托办三种方式进行。
1、自己申报。纳税人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等渠道自行办理年度汇算。以个税APP为例,下载登录完成实名认证后,大数据将自动在系统中带出任职受雇单位,应税所得、扣除项目和已缴税额等信息。如系统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符,还可通过页面右上角的“新增”或“修改”进行调整,系统会自动计算补退税。
2、由于单位进行申报,即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纳税人可以通过取得工资薪金或连续性取得劳务报酬所得(指保险营销员或证券经纪人)的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如纳税人提出代办要求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自行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
3、可以请人办,即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纳税人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和条件,自主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办理年度汇算。选择这种方式,受托人需与纳税人签订委托授权书,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补充:什么是个税的汇算清缴?
个税汇算清缴主要是指上年度个人所得税清算的过程。
我们目前的个人所得税法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对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需要在次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个人所得税采用分月、分季形式进行个税的预缴。一般按纳税人本季度的课税依据计算应纳税款,与全年决算的课税依据往往很难完全一致,所以在年度终了后,必须依据纳税人的财务决算进行汇总计算,清缴税款,对已预交的税款实行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