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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填写如下:
本表适用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的总机构填报。纳税人应根据税法等相关规定计算总分机构每一纳税年度应缴的企业所得税、总分机构应分摊的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填表说明:本表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设置。本表适用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办理信息备案或变更备案时使用。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填表说明:
1、本表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设置。
2、本表适用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办理信息备案或变更备案时使用。
总分机构类型:分为总机构、分支机构、总机构项目部、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
分支机构层级:分支机构适用,分为2级、2级(有下级)、3级及3级以下、3级及3级以下(有下级).选择有下级的需维护上级机构和下级分支机构,选择2级、3级及3级以下则只需维护上级机构。
跨地区转移类型:分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跨地市"、"跨县区"、"跨地市(比例预缴)"、"跨县区(比例预缴)"、"非跨地区税收转移"。
补充:分公司的特点为什么?
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没有独立的名称,应冠以隶属公司的名称,没有自己的股东、注册资本和法人代表,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时作为本公司的财产而计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因此其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债务由本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法人设立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由该企业法人申请登记,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领取《营业执照》,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章对分公司的登记作了明确而细致的规定,明确:“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