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小百科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易计税方法下的进项是不能够再进行抵扣的。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不得抵扣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