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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债务重组损失通常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以现金清偿债务
债务人: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债权人: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
债务人: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债权人: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接受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债务转为资本
债务人:在满足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债权人:将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债务人的投资,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债务人: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余额减记至将来应付金额,减记的金额作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债权人:将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的债权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重组后债权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认债务重组损失时,应考虑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在必要时进行冲减。此外,对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增值税的处理也需考虑。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用的方法,并确保遵循相关会计准则和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