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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之间相互借款涉及增值税、附加税等。
1、企业之间无偿借款、个体工商户与企业之间无偿借款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具体规定如下: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2、缴纳增值税的同事,需要缴纳附加税:
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企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无偿借款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可享受减半征收。
另外,如果不是无偿借款,涉及到利息等,可能会涉及到企业所得税。
企业之间借款账务处理
企业之间借款账务处理:
1、向金融机构的借款,通过"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科目核算.单位之间的借款往来,计入"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
2、贷给别的公司款项时借:其他应收款--XX单位贷:银行存款
3、收到贷款利息时借:银行存款(或现金)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4、利息收入只涉及所得税.如果你单位所得税属于核定征收,利息收入应该与主营业务收入合并一起,计算缴纳所得税.如果属于查账征收的,利息收入结转利润后,与利润总额一起计算缴纳所得税。
利息收入还要交纳营业税5%及其相关税费,并且利息票据还必须到当地地税去开具。
企业之间相互借款涉及什么税?企业之间相互借款涉及增值税、附加税等,具体的规定是怎样的,在本文中小编都为大家做了整理,希望可以帮助大家更好更快的理解并掌握本题.当然,如果大家还有其它不明,也可再次咨询的.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