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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
借:银行存款;贷:递延收益
发生培训支出和社保支出时候:
借:管理费用;贷:银行存款
同时
借:递延收益;贷:营业外收入
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企业收入稳岗补贴时,如果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是怎样的?
政策依据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3号)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37号)
主要内容
(一)返还对象
参保企业2021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1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2021年末参保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二)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中小微企业按90%进行返还.大中小微企业的划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返还条件
1.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2.参保单位未裁员或裁员率符合国家、省相关规定。
裁员率按上年度参保职工减少人数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与上年度参保职工人数比较确定,符合条件之一即可享受稳岗返还。
计算方式一:(2020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21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20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0%;
计算方式二:2021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2020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0%。
3.未发生偷逃、欠税(费)行为。
4.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破产清算或注销名单的"僵尸企业"。
申报时间
2021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申领时间截至2022年12月31日。
以上整理的资料内容,就是我们针对"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如何下账?"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这样大家应该知道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的做账操作了.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还是非常有用的,可以减少企业裁员,让困难的企业得以喘息,稳定就业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