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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果加工企业(一般纳税人)从果农购进水果加工生产果汁,进项税额=购进水果的买价×13%
这里我们需要正确使用11%或13%,要区分农产品来源和用途:
农产品来源用途进项税额
已税直接销售11%(税率)
连续加工11%(税率)
免税直接销售11%(扣除率)
连续加工13%(扣除率)
免税农产品是指那些由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这里所说的免税是指在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的时候,农业生产者免缴增值税.在这种情况下,收购者不可能取得销售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收购者按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时,按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的价款的13%计算抵扣进项税。
一般纳税人进项税如何抵扣?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以上整理的内容信息,就是我们关于"企业从果农收水果用于生产抵扣税率是多少?"这一问题的回答.这里我们需要判断的条件有三条.第一个是购买方属于一般纳税人;第二条是直接收购原材料的来源;第三条是用途.通过以上几点就可以判定其税率为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