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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私募基金的步骤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设立私募基金管理人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基金管理人应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合伙企业担任,自然人不能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选择公司制或有限合伙制
大部分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公司制的,因为有限合伙制在某些方面可能遇到实际操作问题。
准备材料
包括公司基本情况、股东或合伙人情况、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业务经营情况等。
登记备案
向证券基金业协会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注册资本金和实收资本金
根据《信托公司证券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的要求,第三方为信托产品担任投顾的,需要满足实收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选择注册地
考虑税收减免政策、优惠的办公场地、人才招聘等因素。
设立流程和要求
包括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工商实体注册申请,聘请律所进行筹备工作,以及向基金业协会提交登记申请。
产品结构设计
设计包含资金募集、投向、分成、风险控制等内容的投资说明书。
决定发行通道
根据基金类型和投资者群体,选择合适的发行渠道。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确保基金的安全运作。
募集资金
确定基金募集的对象和投资者群体,并传送基金募集说明书。
设立公司或办公室
包括核名、租房、签订租房合同、购买印花税、编写公司章程等步骤。
法律意见书
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
开始私募基金设立相关工作
包括筹备发行私募基金、基金合同的备案、基金销售机构的备案等。
请注意,以上步骤可能因地区、时间和具体政策而有所变化,建议在具体操作前咨询当地金融局或专业律师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