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预付款发票能抵扣进项税额吗?

2024-03-15 18: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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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只要是正规发票就可以抵扣.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如果收取的通行费属于经营性收费性质,那么就是应税项目,就得开具发票,支付方也需要凭发票入账。

纸质发票的通行费发票在营改增后属于可以继续使用的发票种类,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了,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继续使用.不管是哪种,它们的共同特点都是纸质通行费发票,而且都是普通发票.这种发票的特点就是,都是从非增值税管理新系统开具的,不能实现全国通查,只能在各地税务局网站进行真伪和流向的查询。

为了推进物流业降本增效、进一步提升收费公路服务水平,从2018年1月1日开始,国家推出了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2018年1月1日以后使用ETC卡或用户卡交纳的通行费,以及ETC卡充值费可以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票据.从2018年1月开始,主流的抵扣凭证应该是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了,而通行费纸质发票也给予了适当的过渡期抵扣政策。

其中高速公路的这种通行费发票截止到2018年6月30日过渡期政策就结束了.一、二级高速公路通行费抵扣政策也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此规定源于财税〔2017〕90号文件.也就是说,2019年1月1日后开具的纸质通行费发票,只有过桥、过闸费用还能计算抵扣进项税,这点要特别注意。

通行费电子发票勾选确认后申报抵扣。

哪些发票是可以抵扣的?

答:农产品收购发票是指收购单位向农业生产者个人(不包括从事农产品收购的个体经营者)收购自产免税农业产品时,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的发票。

收购企业从农产品生产者个人手中收购其自产农产品,由于生产者自身无法开具发票,而由收购企业"自己给自己"开的一种发票.除了审批严格,开具后各种与发票相关的凭据都要准备齐全,以备税务局检查,包括但不仅限于购进农产品的过磅单、检验单、入库单、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付款凭证、销售方身份证复印件、销售方自产能力证明材料、购销合同或协议等原始凭证。

旅客运输的普通发票,财税2016年36号文附件2规定,一般纳税人发生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出租汽车客运服务属于陆路旅客运输服务-道路旅客运输服务下面的项目,属于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

交通预付款发票能抵扣进项税额吗?上面编者的讲解,大家看后是不是已经明白了,只要是正规的发票都是可以抵扣的.发票是报销缴纳税金的凭证,不管哪类型的发票,只要是正规合理的就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编者的解答仅供大家参考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