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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主营业务成本通常有以下几种方法:
加权平均法
计算公式:加权平均单价 = (期初库存金额 + 本期购入金额) / (期初库存数量 + 本期购入数量)
本期商品销售成本 = 本期销售数量 × 加权平均单价
先进先出法(FIFO)
销售成本按照最早购入的商品成本计算。
后进先出法(LIFO)
销售成本按照最近购入的商品成本计算。
标准成本法
根据预先设定的标准成本计算销售成本,标准成本包括直接材料成本、直接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
实际成本法
直接根据实际发生的成本计算主营业务成本,适用于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等可以直接追溯到产品或服务的成本。
直接成本法
将直接与产品或服务相关的成本(如直接材料、直接人工)作为主营业务成本,间接费用不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成本的计算应基于已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和单位生产成本。单位生产成本可以通过上述方法之一进行计算,并最终得出主营业务成本。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一旦选定某种成本计算方法,通常在会计期间内不得随意更改,以保持会计核算的一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