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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誉摊销的计算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商誉计算
商誉 = 购买价格 - 被购买方净资产
购买价格包括支付的现金、股票或其他可交换资产的公允价值总和。
被购买方净资产指的是被购买方在合并前的净资产。
财务报表中的列示
商誉作为一项长期资产在合并后的财务报表中进行列示。
摊销原则
商誉应根据预计的使用寿命进行摊销。
使用寿命通常在3-10年之间,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评估确定。
摊销方法
商誉的摊销应采用直线法,即每年摊销相同的金额,直至商誉减少到零。
税务处理
在中国,商誉不计入资产总额,不单独计提折旧或摊销。
商誉在税法上按照长期待摊费用处理,可以一次性或分年度计入税前扣除。
摊销的金额和年限需要符合税法规定的摊销年限和方法。
请注意,商誉摊销的具体计算方法和规定可能会随着会计准则和税法的变化而变化,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参考最新的会计准则和相关税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