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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清查质量。
存货的清查,是指对各类材料、商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的清查。清查时,既要从数量上核实,还要对质量进行鉴定。
在清查过程中,首先必须以各项存货目录规定的名称规格为标准,查明各项存货的名称、规格,然后再盘点数量检查质量。为明确经济责任和便于查询,各项存货的保管人必须在场,并参加盘点工作。
清查盘点结束时,应及时把盘点的数量和质量情况如实填制“盘存单”,并由盘点人和存货保管人签名或盖章。
财产清查结果核算的会计分录,分两种情况:
存货清查结果核算的会计分录
①审批前的会计分录
(1)盘盈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XX材料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2)盘亏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原材料——X材料
②审批后的会计分录
(1)盘盈的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管理费用
(2)盘亏的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收款——X公司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固定资产清查结果核算的会计分录
①审批前的会计分录
(1)盘盈的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贷:累计折旧
待处理财产损溢
(2)盘亏的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②审批后的会计分录
(1)盘盈的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营业外收入
(2)盘亏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
其他应收款——X公司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