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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征收和查账征收是税收征收中的两种不同方法:
核定征收
定义: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税收政策,预先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
适用情况:适用于生产经营规模较小、财务核算不健全的纳税人。
核定方法:可能包括定率(核定应税所得率)和定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两种方法。
核定依据:可能参照同行业税负水平、应税收入额或成本费用支出额、原材料消耗等多种因素。
查账征收
定义: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财务报表、账簿等资料,按照法定税率和税基,计算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
适用情况:适用于财务核算健全、能够准确反映生产经营情况的纳税人。
查账核实:纳税人根据账簿记载自行计算缴纳,税务机关事后查账核实,如有不符可多退少补。
核算要求:纳税人需要有较高的会计核算水平,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其经济活动情况。
简而言之,核定征收类似于估算,而查账征收则基于精确的账目计算。核定征收方法相对简单,但可能无法精确反映实际经营状况,而查账征收方法更为精确,要求纳税人有健全的会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