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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拒绝付款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审查单证
出纳首先需要审查与付款相关的所有单证,如合同、发票、运输单据等,确保它们与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相符。
确认拒付理由
出纳需要根据审查结果确定拒付的理由,这些理由可能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要求、货物未按约定地址发货、代销赊销商品款项、验货时发现货物与合同不符等。
填写拒绝付款理由书
出纳填写“拒绝付款理由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拒付日期。在填写时,需详细说明拒付的理由,并提供必要的支持文件,如商品检验报告、数量记录等。
部分拒付处理
如果决定部分拒付,出纳需要在“拒绝付款理由书”中明确标注实际拒绝付款的金额,并说明拒付的理由。同时,出具拒绝付款部分商品清单。
银行核对
出纳将填写好的“拒绝付款理由书”连同相关单证提交给开户银行,银行会核对相关内容,确认无误后办理拒付手续。
记账凭证和账簿
对于全部拒付的情况,出纳不需要编制记账凭证和登记账簿,但需妥善保管“拒绝付款理由书”以备查,并在“托收承付登记簿”上记录拒付情况。
货物处理
如果拒绝付款时货物已经收到,出纳需要在“代管物资登记簿”中详细登记拒绝付款物资的情况,并妥善保管。
退还和转交
银行在处理完拒付手续后,会在“拒绝付款理由书”第一联上加盖业务专用章退还给付款单位,并将第四联寄给收款单位开户银行,由他们转交收款单位。
请确保遵循单位的财务制度和流程,并在执行拒付操作时保持透明和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