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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费用通常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各种费用,具体如下:
1. 筹建人员开支的费用,包括工资、奖金、社会保险、差旅费、董事会费和联合委员会费等。
2. 企业登记、公证的费用,如登记费、验资费、税务登记费、公证费等。
3. 筹措资本的费用,如筹资支付的手续费、汇兑损益和利息等。
4. 人员培训费,包括引进设备和技术消化吸收的费用、外出进修学习的费用、聘请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
5. 企业资产的摊销、报废和毁损费用。
6. 其他费用,如办公费、广告费、交际应酬费、印花税、可行性研究费用、资讯调查费、诉讼费、文件印刷费、通讯费以及庆典礼品费等。
开办费用应当在企业开始生产、经营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需要注意的是,某些费用如取得资产费用、应由投资各方负担的费用、应计入资产价值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等,不应列入开办费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