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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资产负债表中填列存货科目,通常遵循以下步骤和规则:
确定相关科目
包括“材料采购”、“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生产成本”等。
计算期末余额
将上述科目的期末余额进行合计。
减去备抵科目余额
从总账科目余额合计中减去“存货跌价准备”等备抵科目的期末余额。
特殊核算调整
如果材料或库存商品采用计划成本核算,需要加上或减去“材料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
填列存货项目
将上述计算结果填入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
举例来说,如果某企业期末“材料采购”余额为100,000元,“原材料”余额为200,000元,“库存商品”余额为300,000元,且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000元,则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的金额计算如下:
```
存货 = (材料采购余额 + 原材料余额 + 库存商品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余额
= (100,000 + 200,000 + 300,000) - 10,000
= 600,000 - 10,000
= 590,000(元)
```
以上步骤和示例说明了如何在资产负债表中正确填列存货科目。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填列方法可能会根据企业的会计政策和所使用的会计准则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