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超能手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事业单位的事业结算是将一定期间内除经营收支以外的各项经常收支相抵后的余额。计算事业结余的基本步骤如下:
1. 确定当期收入和支出的实际数额。
2. 计算事业结余,即收入总额减去支出总额。
3. 根据会计准则和单位内部管理规定,将结余金额转入相应的基金账户。
具体的会计分录可能包括:
将“事业收入”贷方余额转入“事业结余”科目。
将“经营收入”贷方余额转入“经营结余”科目。
将“附属单位缴款”贷方余额转入“事业结余”科目。
将“其他收入”贷方余额转入“事业结余”科目。
将“拨出经费”借方余额转入“事业结余”科目。
将“结转自筹基建”余额转入“事业结余”账户。
将“销售税金”(非经营业务)从收入中扣除。
将“对附属单位补助”从收入中扣除。
将“上缴上级支出”从收入中扣除。
将“拨出经费”从支出中扣除。
将“结转自筹基建”从支出中扣除。
将“销售税金”(非经营业务)从支出中扣除。
结转比例通常根据地区政策规定,一般在80%-100%之间。
需要注意的是,结转的具体操作可能因事业单位的性质、规模以及所在地区的具体规定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