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小白鼠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如果您的发票丢失了,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认证:
如果发票丢失前已通过防伪税控认证系统的认证
您可以凭借销售方提供的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如果存根联丢失,可用记账联复印件代替)以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在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
如果发票丢失前未通过防伪税控认证系统的认证
您应凭销售方提供的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或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通过后,您可以凭借发票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在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
如果发票丢失的是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
如果您丢失前已认证相符,您可以凭借销售方提供的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如果您丢失前未认证,您需要先凭销售方提供的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后,再使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作为抵扣凭证。
请注意:
发票复印件和《证明单》需要留存备查。
处理过程中可能需要与开票方和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沟通。
请确保遵循最新的税务规定和程序,因为税法规定可能会有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