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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误认证发票的取消,以下是通常的处理步骤:
当月发票
购货方需要填写《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将此信息表交给销售方,由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来冲销原来的发票。
跨月发票
购货方同样需要填写《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但是流程相对复杂,需要与税务机关保持沟通,并可能需要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
取消勾选认证
登录发票平台或电子税务局。
进入“发票勾选确认”或“抵扣类勾选”部分。
找到已勾选的发票,选择“撤销勾选”。
确认撤销操作。
注意事项
如果发票已经被提交认证,通常不能作废或撤销。
若有特殊原因需要取消认证,必须向税务机关申请,并提供合理理由和证明材料。
税务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允许取消认证,并可能要求收回发票原件或签发取消认证的公函。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并确保遵循税务法规政策。如果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