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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税项目所得的计算方法取决于所得的类型,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所得类型及其计算方式: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
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额减除20%费用后的余额。
稿酬所得:每次收入额减按70%计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额减除20%费用后的余额。
非居民个人的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元后的余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额。
经营所得
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财产租赁所得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超过4000元的,减除20%的费用。
财产转让所得
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
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其他扣除
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税率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范围3%至45%。
经营所得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
计算方法
直接法: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间接法:会计利润总额加减纳税调整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示例
假设某居民个人在一年内的工资、薪金收入为100,000元,减除费用3500元/月,专项扣除10,000元,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其他扣除500元,那么其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如下:
```
应纳税所得额 = 100,000元 - (3500元/月 × 12个月) - 10,000元 - 2,000元 - 500元
```
请根据具体情况调整上述计算公式中的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