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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出口收汇核销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备案登记
出口单位首先到商务部或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
电子口岸入网
出口单位到海关办理“中国电子口岸”入网手续,并办理企业法人IC卡和操作员IC卡的电子认证手续。
外汇局登记
出口单位持相关材料到注册所在地外汇局办理核销备案登记,外汇局审核无误后,为出口单位建立电子档案信息。
申领核销单
出口单位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
纸质核销单申领
出口单位凭操作员IC卡和出口合同(首次申领时提供)到外汇局申领纸质核销单。
口岸备案
出口单位在报关前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在网上向报关地海关进行出口核销单的口岸备案。
出口报关
出口单位进行出口报关。
交单核销
出口单位出口报关后,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将已用于出口报关的核销单向外汇局交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