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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抵扣亏损的计算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 = 利润总额 + 纳税调整增加额 - 纳税调整减少额。
亏损的确认与抵扣
如果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负,即发生亏损,这个负数的数额表示亏损可以弥补的金额。
企业可以在亏损前5年内累计亏损,用于抵扣后续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亏损的结转
亏损可以结转至以后年度,但必须在亏损发生后的5年内使用完毕。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企业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抵扣可抵扣亏损。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顺序应为:首先确认与可抵扣亏损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然后是坏账准备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以未来预计可获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亏损抵扣的限制
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可以使用可抵扣亏损来减少应纳税收入,但亏损额不得超过5年内的累计亏损额。
以上步骤和原则摘自《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并考虑了税务上的应纳税所得额口径。需要注意的是,税法规定和会计准则可能存在差异,具体计算时应遵循当地税法和会计准则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