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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企业发出商品但未开具发票时,会计处理通常如下:
记录发出商品
在商品发出时,会计分录为:
```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
记录未开票收入
如果企业不打算立即开具发票,可以将这部分收入记录为不开票收入。
会计分录为:
```
借: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开具发票时的处理
当企业决定开具发票时,会计分录为:
```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结转成本
同时,需要结转相应的成本:
```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
```
收款时的处理
收到款项时,会计分录为:
```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
备查薄记录
商品已发出未开发票的情况,在备查薄中记录,以便日后查证。
请注意,以上步骤可能因企业的具体情况和当地的税法规定有所不同。务必遵循当地税法和会计准则,并咨询专业的会计师或税务顾问以获得最准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