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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途资金通常是指企业、单位之间或上下级之间的款项在月末时尚未到达或处于在途状态的资金。根据会计原则,在途资金应该计入流动资产,并在计算总资产时加以考虑。
在会计处理上,当企业收到所属单位汇出款项的通知,但尚未收到开户银行收账通知的款项时,这部分资金应记入“其他货币资金——在途资金”科目的借方。如果下月初收到汇入款项,则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资金——在途资金”科目。
请注意,在途资金不应被挪作他用、贪污或虚增,以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