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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发工资通常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具体来说,根据扣款的原因和性质,可能涉及以下几个子科目:
其他应收款:
如果公司已经垫付了某些费用(如水电费、房租、三险一金等),在发工资时需要从工资中扣除并回收,这种情况下应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
其他应付款:
如果某些费用(如三险一金)在发工资时先扣除后支付,应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
营业外收入:
对于违反单位制度等情况扣除的工资,如矿工扣款等,应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应交税费:
因个人所得税等税务原因扣除的工资,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处理。
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制造费用:
根据扣款对象的不同(如管理人员、销售人员、生产工人等),可能分别计入“管理费用”、“营业费用”或“制造费用”等科目。
会计分录示例(以发放工资时扣除社保为例):
```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代付社保费(在代交时做借:其他应收款)
贷:营业外收入(缺勤扣款)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实发数)
```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科目进行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