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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企业发生财产盘亏时,会计处理通常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批准前处理
将减少的资产项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会计分录为:
```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固定资产(原材料等)
```
批准后处理
根据盘亏原因,进行不同的会计处理:
正常合理的损耗:
会计分录为:
```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
责任人责任造成的损失:
会计分录为:
```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
保管不当造成的损毁:
会计分录为:
```
借:营业外支出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
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
会计分录为:
```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
非正常损失情形:
可能涉及进项税额转出。
会计分录为:
```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
请注意,以上会计分录仅供参考,实际操作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和当地会计准则及税法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