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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在会计科目中通常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1. 计提增值税时:
```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
2. 当月缴纳增值税时:
```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
3. 如果上月已缴增值税,则在上月交纳时:
```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
4. 月末结转时,将未交增值税转入已交税金:
```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
以上会计分录反映了增值税的计提、缴纳以及月末的结转过程。增值税是对商品或服务增值部分征收的流转税,在会计中通过负债类科目“应交税费”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