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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收入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通过其研发活动或转让技术成果所获得的产品或服务的收入,这些收入通常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确定高新收入需要遵循以下条件和步骤:
自主知识产权 :企业必须对其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这可以通过自主研发、受赠、受让或并购等方式获得。
收入占比:
企业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应不低于60%。这里的总收入是指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
研发人员比例:
企业上年度科技人员占全员职工总数的比例应超过10%。
研发费用比例:
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应不低于60%。
收入确认条件
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全部转移给购买方;
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商品实施控制;
收入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相关已发生或将发生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收入来源
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
新产品、高科技产品与技术密集型产品的销售收入;
技术转让收入:通过专利、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的转让获得的收入;
委托研发收入:企业受委托进行高新技术研发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计算方法
直接计算法:直接采用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
系数计算法:对技术转让收入和委托研发收入设置不同的系数,按照一定比例计算高新技术收入。
企业在确定高新收入时,应确保研发项目、知识产权、高新产品的一致性,并遵循上述条件和步骤,以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