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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转回的减值准备主要包括以下几类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坏账准备:
当预计未来能够收回的金额增加时,可以转回之前计提的坏账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
如果未来存货的价值回升,即其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或之前计提的跌价准备金额时,可以转回之前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如果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价值在后续时期恢复,其减值准备也可以转回。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某些类型,如股票投资,如果其价值在后续时期增加,且不是通过损益转回的方式,其减值准备可以转回。
合同履约成本:
如果合同履约过程中预计的损失减少,可以转回之前计提的减值准备。
其他债权投资:
如果其他债权投资的价值回升,可以转回之前计提的减值准备。
请注意,减值准备的转回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且应当注意科目之间的对应关系,有些资产是通过损益科目转回的,有些科目则是通过其他综合收益转回的。此外,减值准备的转回政策和会计处理可能因国家和地区的会计准则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情况应参考当地的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