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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余额的计算遵循会计原则,具体如下:
其中:
上期余额:指的是上一期的原材料余额。
本期借方发生额:指的是在会计期间内,原材料账户借方发生的金额,即原材料的增加额。
本期贷方发生额:指的是在会计期间内,原材料账户贷方发生的金额,即原材料的减少额。
如果涉及到计划成本法,则计算方式会有所不同:
其中:
材料采购账户余额:指的是材料采购账户的期末余额。
材料成本差异账户余额:指的是材料成本差异账户的期末余额,如果为贷方余额,表示实际成本高于计划成本,需要从原材料余额中扣除。
此外,如果存在存货跌价准备,则计算原材料余额时需要减去相应的跌价准备金额:
原材料余额 = 原材料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