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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销售承包的计税方式主要涉及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两个方面。以下是具体的计税方法:
个人所得税
对于承包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可以遵循以下步骤:
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 = 全年收入总额 - 必要的费用。
应用税率
承包经营所得适用5%至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
增值税
对于企业销售承包的增值税计算,需要考虑以下情况:
内部承包(租赁)
如果承包者在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企业收取的定额上交承包费属于劳务收入,应按“服务业”中的“租赁业”税目缴纳增值税。
如果承包者不自负盈亏,企业的经营权没有改变,收取的承包费不属于增值税的纳税范围,不缴纳增值税。
外部承包(租赁)
向承包者收取的承包费属于经营租赁的应税行为,应按“服务业--租赁业”税目缴纳增值税。
注意事项
日常经营收入应由承包人申报缴纳增值税。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收取的款项,应按“销售无形资产-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项目开具发票,并申报缴纳增值税。
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可能包括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公共事业特许权、配额、经营权(包括特许经营权、连锁经营权、其他经营权)、经销权、分销权、代理权等。
请根据具体的承包协议和税法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计算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