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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处理员工伤残补助的入账问题时,应遵循以下会计原则:
补助来源
如果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则收到时:
```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职工薪酬)
```
支付时:
```
借: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职工薪酬)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
如果补助由用人单位支付,则计提时:
```
借:生产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入职工对应的相关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
支付时:
```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
补助性质
一次性伤残补助通常应计入管理费用或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对于五至十级的伤残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需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也应计入当期费用。
会计分录
计提伤残补助时:
```
借:管理费用 — 福利费 — 伤残补助
贷:应付职工薪酬 — 福利费
```
实际支付时:
```
借:应付职工薪酬 — 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等
```
注意事项
工伤保险待遇与“工资薪金、奖金”有明显区别,不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奖金补贴”中。
金额较大的情况下,可以单独计入“管理费用-工伤保险待遇”。
实际发放时,应确保相应的会计凭证齐全,并符合当地税务部门的规定。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并确保符合当地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