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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赠送在会计上确认收入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区分销售价格和赠品价值
将买赠商品的销售价格和赠品的公允价值进行区分。
销售商品的收入按照销售价格和赠品公允价值比例分摊。
收入确认时点
收入应在商品交付或服务提供后确认。
如果赠品在销售商品交付后提供,则赠品的收入应在提供时确认。
成本和费用考虑
考虑买赠可能产生的成本和费用,如采购成本、运输成本等。
这些成本和费用应在收入确认时同时确认。
会计准则遵循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进行会计判断。
确认赠送事项是否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并按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税务处理
根据《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企业以买赠方式组合销售商品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销售收入。
自产货物免费赠送他人时,通常不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没有经济利益的流入,但实务中很多所谓的“免费赠送”并不是真正的“免费赠送”。
会计分录示例
赠送商品时,可能会计入销售费用或营业外收入科目。
收到赠送的商品时,可能会计入库存商品或营业外收入科目。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会计处理方法,并确保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