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在职学习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担保公司在开展担保活动时,应当遵循以下准则:
平等原则:
担保活动中,各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应当平等。
自愿原则:
担保活动应当基于当事人的自愿,按照各自的意思表示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公平原则:
在担保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公平性。
诚实信用原则:
担保活动中,当事人应当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此外,担保公司还需遵守以下具体规定:
按照审慎经营原则,建立健全业务规范和风险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
按照国家规定的风险权重计量担保责任余额,并确保担保责任余额不超过净资产的10倍。
不得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融资担保,且对同一被担保人及其关联方的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一定比例。
遵守国家有关融资担保公司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规定,禁止从事吸收存款、自营贷款或受托贷款以及受托投资等活动。
担保活动本质上是一种民事活动,因此担保公司必须以民法的基本原则为依据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