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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现金账的交接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注意事项:
离职现金账交接步骤
交接准备
将所有未完成的财务业务处理完毕,并结出余额。
现金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核对一致,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无误。
准备移交的各种资料,包括会计凭证、账簿、文件、票据、支票簿等。
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编制“出纳工作交接表”,列明应移交的资料。
移交点收
现金依财务系统账面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交,确保无短缺。
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各类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相符。
如有账目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移交人员负责查清处理。
交接结束
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出纳工作交接表中签名或盖章。
交接表应存入会计档案。
注意事项
确保所有会计凭证、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完整无缺,不得遗漏。
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交接清单中加以说明,由移交人负责。
交接过程中要有专人负责监交,确保交接的透明性和准确性。
交接现金时,要当面点清,确保数量相符。
交接完成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都要在交接清单上签字,以证明交接已经完成。
请根据这些步骤和注意事项进行离职现金账的交接,确保交接过程的顺利进行和责任的明确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