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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罚款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具体分录:借:应付工资 (应发工资数)
贷:营业外收入(罚款金额)
方法一:工资表上写明罚款金额的,与支付工资时,一起作分录
借:应付工资 (应发工资数)
贷:应付福利费(罚款金额)
贷:现金 (应发工资-罚款)
方法二:工资表上没有写明罚款,付工资时向个人单独收取罚款。
(1)支付工资时
借:应付工资 贷:现金
(2)向个人收罚款,同时开一张罚款收据,根据收据入账
借:现金 贷:应付福利费
按劳动法的规定,如果工作失误,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赔偿,但是每个月扣除的工资,不得超过20%的。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