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师小黄龙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当房屋原值增加后,折旧的处理方式通常如下:
原值增加后的折旧计算
如果原值增加是由于改扩建,如推倒重置或提升功能、增加面积,改扩建支出应并入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
从改扩建完工并投入使用的次月起,按照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和新的原值重新计算折旧。
如果改扩建后的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限低于税法规定的最低年限,可以按尚可使用的年限计提折旧。
折旧方法的选择
企业应根据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选择折旧方法,常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
平均年限折旧法是一种常用的折旧方法,计算公式为:月折旧率 = (1 - 残值率) ÷ 预计使用月份,月折旧额 = 月折旧率 × 原值。
折旧计提时点
固定资产原值增加后,通常在增加的当月不提折旧,而从增加的次月开始计提折旧。
会计分录调整
如果固定资产原值因某种原因需要调增,需要进行会计分录调整,将期初固定资产原值调整到估值,并对应计提的折旧进行调整。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折旧方法和时点进行计算和计提。